國家標準《導游服務規范》(GB/T 15971-2023)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、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及執行,于2024年4月1日起實施。
新版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相關表述、更新導游服務能力要求、優化導游服務內容要求、增加出境游領隊服務要求、優化入境游導游服務要求、完善突發事件和常見問題的處理要求、增加導游服務質量評價內容。
據了解,此次公布的新版《導游服務規范》相比2010版《導游服務規范》,在導游素質要求、服務要求等方面進行了重組與優化,并完善了突發事件和常見問題的處理要求。
具體來看,《導游服務規范》顯示,導游處理突發事件和常見問題應遵循“以人為本,救援第一”原則,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根本目的,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或協助提供救援、救助服務;同時,遵循“及時報告,加強溝通”原則,立即向旅行社報告突發事件或問題發生情況,請求指示,并保持信息暢通,以便隨時溝通與聯系,情況緊急或發生重大、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時,依法直接向有關部門報告;此外,還要遵循“依法依約,合理可能”原則,依照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處理突發事件和常見問題,并滿足旅游者合理且可能實現的需求。
在旅游者走失處理規范方面,《導游服務規范》顯示,導游在發現旅游者走失后,應向其他旅游者了解情況,并由全陪導游安排旅游者隨行親朋或團隊代表與其共同尋找旅游者,同時與景區、住宿經營者等可能有線索的相關接待者聯系,地陪導游帶團繼續游覽;及時向旅行社報告,反映旅游者走失詳細情況,取得指導與幫助,并通知走失旅游者家屬;走失24小時仍未找到的,立即向走失地公安機關報案,尋求幫助;旅游者是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,立即報警。
國家標準《導游服務規范》(GB/T 15971-2023)全文如下:
全文如下:














